发布时间:2023-06-30 11:46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 浏览次数:1005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满足不同层次的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沾益区不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校外教育培训乱象。但仍有较少数培训机构存在无证办学、违规办学等违法行为,侵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为确保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向您温馨提示如下: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尽量不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选择校外培训,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
二、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兴趣爱好培训需求,选择时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合法合规培训机构具有以下特点,请家长朋友们学会查看:
一看“证照齐全”。正规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两证照,张贴在机构的显著位置,并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项目来进行培训。特别提醒:截至2023年6月,沾益区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54所(名单附后),其中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共48所,体育类共6所,学科类培训机构为零。
二签订合同。正规培训机构必须签订培训合同。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2021修订版《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在签订合同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在签订合同后妥善保留合同副本。
三交纳学费。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交纳学费应于公示费用一致。
三、自觉监督违规培训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69号)等要求,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做到:
一是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
二是晚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是不得聘请在职在编教师为本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聘用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及无资质教师参与上课。
四是在职在编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在职在编教师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是不得将培训结果与任何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四、自觉抵制违法培训
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等相关条件,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沾益区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沾益区无合规合法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假期间,请家长和学生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自觉抵制科技、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或者以教育咨询、课后看护、托管中心、家政服务、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自觉抵制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通过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学科类培训的行为;自觉抵制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请您向沾益区教育体育局举报,我们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61991 0874-3163658
家长朋友们,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着眼未来,共同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感谢您的支持!
附 《曲靖市沾益区证照齐全的54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曲靖市沾益区证照齐全的54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