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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69-39)整改 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5 17:52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浏览次数:400

一、反馈内容

2020年,沾益区在组织金钢采石场矿业权延期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及有关规划审查、联勘联审工作中,沾益区林草局对管理对象心中无数,违规出具项目不在森林公园,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审查意见,沾益区自然资源局也未认真审核把关,违规审批该采石场矿业权延期至2027年11月,造成部分矿区与珠江源国家森林公园重叠。同时,该采石场2006年至2023年占用珠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内林地6.5336公顷,造成森林公园部分生态被严重破坏。

二、整改措施

反馈问题位于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与炎方乡交界位置(套子口)。目前已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1.对沾益花山金钢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占用珠江源国家森林公园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恢复造林。2014年2月,区林草局、花山街道、炎方乡林业站及司法鉴定机构相关人员对金钢采石场现地核实,核实结果已超行政处罚范围。2.依法核减金钢采石场矿区范围,监督金钢采石场严格按照核减后的矿区范围开展开采作业。3.组织珠江源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管理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基本业务技能。4.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力度。

三、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2014年2月,区林草局、花山街道、炎方乡林业站及司法鉴定机构相关人员对金钢石场现地核实,核实结果已超行政处罚范围。已将《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移交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案件已移送沾益区人民检察院。2月3日,区林草局聘请云南西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做出《曲靖市沾益区金钢采石有限公司占用林地植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全部栽植完毕,覆盖地膜以及安装滴灌。目前恢复地块保存率100%,成活率95%以上。2.2024年6月5日已依法核减金钢采石场矿区范围,该采石场矿区范围现不在珠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内。3.2024年8月28日至30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举办2024年全省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培训,区林草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增强了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4.按照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的要求,沾益区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