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09:02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 作者: 浏览次数:1086
2024年5月27日,沾益区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八批编号X3YN202405260013的群众举报件。收到举报件后,区人民政府立即开展查办,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YN202405260013举报内容为: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已关闭的老农贸市场内,经营禽类的商户(建春生态鸡、鸡哥杀鸡、荣平生态鸡行)一直在此继续营业,污水直接排入雨水沟,散发恶臭,导致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曲靖市沾益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城乡结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举报件涉及的3户经营户,分别为沾益花山建春肉铺、沾益花山鸡哥鸡肉店、沾益花山荣平鸡肉店,均为租用省建四公司自建的经营性铺面开展家禽屠宰售卖服务。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已关闭的老农贸市场内,经营禽类的商户(建春生态鸡、鸡哥杀鸡、荣平生态鸡行)一直在此继续营业”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件涉及的3户经营户租用的铺面是省建四公司在花山街道自建的经营性铺面,不在老农贸市场范围内。
(二)关于“污水直接排入雨水沟,散发恶臭,导致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举报件涉及的3户经营户家禽屠宰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商铺门前的雨水沟,雨水沟因长期未清掏淤积阻塞,臭味较为明显。
四、办结目标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为:一是全面清淤疏通雨水沟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二是加强卫生保洁,屠宰垃圾日产日清。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污水直接排入雨水沟,散发恶臭,导致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督促商户常态化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该区域雨水沟清淤疏通;三是组织增设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排污管网438米,汇入花山街道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处理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
针对以上处理和整改情况,沾益区商务局和花山街道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26份,基本满意4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9日
监督电话:0874-3055977,传真:0874-316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