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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120049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2 18:55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12819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6120049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公示

 

2018年6月13日,沾益区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转〔2018〕23号转办问题清单,举报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120049,沾益区人民政府立即对举报的情况展开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举报的主要问题

D530000201806120049号转办举报反映1.沾益区花山工业园区内,云维矿山路段两侧,有多个煤炭散堆场,没有环保手续,没有环保设施,因云维矿山路没有排水沟,雨天煤泥、煤矸石沿云维矿山路冲刷流入华惠渠和花山水库主要排水渠内,下游就是村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该情况曾向村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花山水务局、沾益区水务局、沾益区政府、沾益区环保局反映多次,没有解决。2.沾益区花山工业园区内云南大维制氨有限公司,该公司烟囱长期排放黄色烟雾、灰尘,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举报件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一)关于云维矿山路段两侧有多个煤炭散堆场,没有环保手续,没有环保设施的问题。花山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衍生形成堆煤货场,相关手续不全,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因云维矿山路冲刷流入华惠渠和花山水库主要排水渠的问题。云维矿山路始建于1969年,属云维集团生产原料运输及群众生产生活便道,因企业效益不好,沟路年久失修,导致排水沟渠不畅,路面坑洼泥泞,雨量较大时,会出现煤水和泥水混合流入排水渠的情况,举报内容属实。花山街道的生活饮用水已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华惠渠主要功能是灌溉下游农田,在排水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出现污水流入排水渠的情况,下游就是村民饮用水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该公司烟囱长期排放黄色烟雾、灰尘,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接到举报件后,沾益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受举报的单位为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企业生产采用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完毕后的净烟气,水蒸气含量较高,排放后经过大气冷凝,形成肉眼可见的“白烟”,造成一定的视觉污染,不存在“烟囱长期排放黄色烟雾,灰尘”现象。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整改查处情况

针对堆煤货场的问题。沾益区委、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专门成立了堆煤货场搬迁取缔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朝花任组长,并印发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石板井—天生桥片区堆煤货场的通知》(沾区政办发〔2018〕61号),逐步将堆煤货场统一搬迁到煤炭交易中心,实行集中摆放、集中管理、集中交易。调查期间,由花山街道牵头下发整改告知书,督促货场主迅速对堆煤采取覆盖、喷淋、沉淀等措施,同时对已取缔的堆煤货场进行绿化补植,避免污水流入渠道。

针对云维矿山路没有排水沟,雨天煤泥、煤矸石沿云维矿山路冲刷流入华惠渠和花山水库主要排水渠内的问题。沾益区多次进行研究,并于2017年专门筹资7.49万元对该路段进行了铺垫和涵管铺设,同时要求属地的大树屯社区对干渠、花山河等渠道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清淤续修。接到举报后,花山街道和大树屯社区立即组织机械和人员对云维矿山路原有排水沟和涵管进行清淤。

四、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暂未取缔的堆煤货场,沾益区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快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坚决做好覆盖和防尘处理同时。同时,针对道路问题,积极与企业和交通部门对接,筹集资金和争取项目支持,尽快对该路段进行升级改造。

以上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于2018年6月18日上报曲靖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