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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7010035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2 17:41 来源: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浏览次数:12296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D530000201807010035号举报件的办结情况公示

 

沾益区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转〔2018〕99号,举报受理编号:D530000201807010035,沾益区人民政府立即对举报的情况展开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D530000201807010035号转办举报反映沾益区炎方乡炎方村,有一家采砂厂,老板是村支书董金成,开采砂石,破坏山林上百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请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举报件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沾益区炎方乡炎方村只有采砂场一家,为沾益区炎方乡三坝田砂场,位于沾益区炎方乡炎方村大凹子山与炎方乡炎方村委会三坝田村小组交界处,属私营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建平占50%;合伙人,严绍永和董金成各占25%;严绍永现任沾益区炎方乡炎方村委会治保主任;董金成,现任沾益区人大代表、炎方乡炎方村党总支书记)。该砂场于2010年7月26日经沾益区国土资源局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沾益区炎方乡三坝田砂场,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0353平方公里(52.95亩),有限期自2010年7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日,矿权到期后,办理了采矿权延续登记,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5月25日。该砂场还持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25日,面积52.92亩)、《关于沾益区炎方乡三坝田砂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沾水务〔2016〕14号)、《曲靖市沾益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沾环许准(验)〔2016〕3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30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调查,炎方乡三坝田采砂场共计占用林地26.98亩,其中恢复造林19.35亩,正在使用林地7.63亩。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整改查处情况

针沾益区炎方乡三坝田砂场占用林地的行为,2014年4月15日,沾益区林业局对其占用373平方米林地采砂进行了处罚,罚款373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补种树木200株;2017年3月21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对其占用林地4600平方米采砂,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46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2018年7月4日,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以沾森公(刑)立字〔2018〕20号立案侦查,将依法迅速做出处理。

举报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针对以上举报属实的情况,由沾益区林业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沾益分局负责,因涉嫌刑事犯罪,案情较为复杂需进行长期整改,责任人:保明升、陈太周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责令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责令曲靖市沾益区炎方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强化源头管理,履行好矿产、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三)责令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合理开采,履行好生态保护职责。

以上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于2017年7月6日上报曲靖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