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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17:51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次数:3120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拟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第二批)
经调查,下列7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为确保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沾益区民政局拟对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7家社会组织作出撒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视为送达。请拟撤销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自行到沾益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沾益区民政局将直接作出撤消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公告的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要求。也可在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3日
拟撤销登记7家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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