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9 16:2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5791
一是提高认识,领会要求。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组织学习省、市、区政府的公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向上请示、交流借鉴、局内研讨等形式,吃透公车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参改范围等,把握时间节点,制定我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车改积极稳妥推进。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根据方案实施要求,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参与的车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区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人员组成,负责做好车辆信息、参改人员、公务用车各类成本、交通补贴等基础信息的摸底统计,并按要求完成上报。
三是宣传引导,凝聚合力。加强公车改革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广大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了解、支持改革。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关车改工作顺利推行。做好车改后司勤人员安置、非保留车辆处置、保留车辆使用等后续管理工作预案,为改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规范车辆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强车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相关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制定并执行好保留车辆管理办法,机关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