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31 10:2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8479
沾益区财政局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沾益区财政局依据《沾益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沾政办发〔2013〕180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审批、评估与核准、公开处置、收益归公的处置流程,对单位提出的处置资产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及时下达资产处置批复。2015年1至12月共下达批复7份,批准处置资产价值3,209,282.32元,其中,交通运输设备2,152,889.50元,办公设备1,056,392.82元。行政事业单位接到批复后,按批复要求调整了处置资产的财务账目,办理了资产划转手续,报废、报损资产残值收入缴入了县级国库。通过加强管理,有效地遏制了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随意处置国有资产或“先斩后奏”等不规范行为。
(企业与外经金融科 钱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