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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关于2025年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2 17:45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4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拟对沾益区益龙经贸有限公司储煤货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 22日—20251 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3165165

通讯地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项目名称

沾益区益龙经贸有限公司储煤货场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花山街道新源社区

建设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益龙经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新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曲靖市沾益区益龙经贸有限公司沾益区益龙经贸有限公司储煤货场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花山街道新源社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东: 103  51 25.742 秒,北纬: 25 42  54.524 秒。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0844m2,租用储煤大棚建筑面积为10844m2,大棚内建设值班室,建筑面积为200m2

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3.2万元,占总投资的6.6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花山街道新源社区为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施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安装及环保设备设施安装等。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较短。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或消退。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装卸、配煤等工段产生的粉尘、运输扬尘及堆场扬尘。本项目运行期间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为:设置密闭钢结构储煤棚,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大棚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装卸及配煤过程均在密闭大棚内进行并采取雾炮机降尘;厂区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进出口处设置一个车辆冲洗池,对运煤车辆车轮进行冲洗,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煤炭装卸、配煤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可大大减少,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规定。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用水主要为洒水降尘用水、车辆轮胎清洗用水和职工的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项目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外排。项目大棚南边棚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槽,并采用管道与西南角处依托的曲靖市金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建的1个容积为2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连通,依托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地势低于本项目所在地,初期雨水可自流入依托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配煤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均设置在厂房内,采取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等措施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最大值为55.23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昼间60dB(A)

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车辆清洗池产生的污泥、机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车辆轮胎冲洗废水中含有大量的煤泥,产生量约2t/a,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储煤棚内掺入煤中转运。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6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0.1t/a,要求建设单位设置专用贮存容器进行收集、贮存在危废暂存间(面积5m2)暂存后回用于厂区机械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固废处置率100%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区域控制在室内,建筑材料堆放在厂房内;

2)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地面。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不在项目区设置施工人员生活设施,施工期废水经过场地简易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2)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振垫;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0600~2200)以及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施工;

4)施工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控制噪声污染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需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具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设置密闭钢结构储煤棚,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大棚顶部设置喷淋装置;装卸及配煤过程均在密闭大棚内进行并采取雾炮机降尘;厂区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进出口处设置一个车辆冲洗池,对运煤车辆车轮进行冲洗,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煤炭装卸、配煤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可大大减少,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规定。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外排。项目大棚南边棚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槽,并采用管道与西南角处依托的曲靖市金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建的1个容积为2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连通,依托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地势低于本项目所在地,初期雨水可自流入依托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边地表水新排河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1)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

2)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3)生产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消减噪声;

4)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5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实行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治理措施:

车辆轮胎冲洗废水中含有大量的煤泥,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储煤棚内掺入煤中转运。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要求建设单位设置专用贮存容器进行收集、贮存在危废暂存间(面积5m2)暂存后回用于厂区机械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固废处置率100%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