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3 17:29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16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拟对曲靖云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3165165
通讯地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项目名称 | 曲靖云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办事处新海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屯村2号 | 建设单位 | 曲靖云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曲靖云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办事处新海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屯村2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51′39.782″,北纬25°36′26.659″。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7600m2,新建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及办公生活用房,配套建设成品仓库及相应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64万元,环保投资为56.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1.3%。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办事处新海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屯村2号,施工内容包括修补生产厂房,新建环保设施设备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等。本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废气)、废水污染物(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土石方、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或消退。 运营期: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1)废气:原料堆放粉尘、铲装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粉碎粉尘、挤压成型废气、包装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及运输扬尘等。原料堆放、铲装上料、粉碎、挤压成型、包装、皮带输送等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大棚内,且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项目破碎、粉碎及挤压成型设备进料口各设置一个集气罩(共5个)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机、粉碎机出料口与密闭廊道相连。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综上,本项目达标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和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依托原砖厂已建化粪池(容积为20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原砖厂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96m3)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及绿化。因此对区域内水环境影响小。(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粉碎机、挤压成型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均设置在厂房内,采取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等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值为48.84d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设置生活带盖垃圾桶。除尘灰统一收集后返回挤压成型工段再加工。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标准。固废处置率100%。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渗透系数≤1.0×10-7cm/s;(2)简单防渗区:除危废暂存间外其他区域为简单混凝土硬化。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 ①易产生扬尘建筑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水泥、砂等易扬尘物料堆存过程中应尽可能覆盖防尘网,减少扬尘产生。 ②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产生扬尘采取限速行驶,严禁超重、超高装载,采取遮盖、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 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盥洗污水等。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原砖厂已建2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噪声治理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2)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06:00~22:00)施工; (4)施工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控制噪声污染。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固废治理措施: ①土石方量 项目需建设50m3事故应急池,土石方开挖约55m3,土方回填总量5m3。回填后剩余50m3土石方运到原砖厂页岩采空区回填复垦,严禁乱堆乱倒。 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1t,设置带盖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 原料堆放、铲装上料、粉碎、挤压成型、包装、皮带输送等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大棚内,且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项目破碎、粉碎及挤压成型设备进料口各设置一个集气罩(共5个)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机、粉碎机出料口与密闭廊道相连。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生活污水依托原砖厂已建化粪池(容积为20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原砖厂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96m3)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及绿化。噪声治理措施: 1)在总体设计上要布局合理,应将高噪声源安装在车间或室内隔声,同时加装消声器等,并远离办公区; 2)在产噪设备安装连接时,要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震器、橡胶隔振垫等),这样可降低噪声声压等级10dB(A)左右; 3)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衡调整,可降噪10dB(A)左右; 4)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固废治理措施: 设置生活带盖垃圾桶。除尘灰统一收集后返回挤压成型工段再加工。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标准。固废处置率100%。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