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2025年01月11日 星期六 登录繁体中文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环评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

环评管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5 17:29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4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拟对大坡乡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25日—202411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3165165

通讯地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项目名称

大坡乡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沾益区大坡乡威格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峰岩烤烟专业合作社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大坡乡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曲靖市沾益区峰岩烤烟专业合作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沾益区大坡乡威格村民委员会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约20000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生产规模占地面积30亩,新建生物质致密成型材料加工及销售项目,年产生物质颗粒3万吨,拟建燃料成型加工系统、辅助生产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用沾益大坡红盛达页岩砖厂原有厂房及用地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主要产生噪声、废气和固废

1)废气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施工粉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

2)噪声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期噪声影响。

3)废水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4)固废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破碎、粉碎、制粒工序废气经3个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2%)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粉尘经采取原料仓、破碎过程、粉碎过程、挤压成型过程、皮带输送过程设置在密闭彩钢瓦大棚内,预留出入口生产车间为密闭彩钢瓦大棚,预留出入口,通过厂房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小。

项目位于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威格村民委员会,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无组织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有组织粉尘能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有组织粉尘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是轻微的,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曲靖市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

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不涉及有毒有害,重金属等污染物,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排放量少;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周边耕地浇灌使用,不外排;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内不设员工生活设施员工入厕依托龙潭坡砖厂公厕,仅产生少量员工洗手废水,此部分废水经10.5m3的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浇洒,不外排。

项目占地为原有项目占地,本次租用使用,不毁林开荒以及破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进行建设;其次是项目原料是林业剩余物、作物秸秆等,不破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

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也不属于改建增加污染物项目。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少量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浇洒,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周边耕地浇灌使用,不外排。破碎、粉碎、制粒工序废气经3个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2%)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综上,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得到合理处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对曲靖市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影响可接受。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围墙)阻隔、隔音、设备减振等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对周围居民影响小。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施工粉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采取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场地进行清洁打扫,保证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2)噪声防治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布置

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3)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依托龙潭坡砖厂已建公厕

4)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沾益区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破碎、粉碎、制粒粉尘

破碎、粉碎、制粒工序废气经3个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2%)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车间、原料仓库无组织粉尘

无组织粉尘经采取原料仓、破碎过程、粉碎过程、挤压成型过程、皮带输送过程设置在密闭彩钢瓦大棚内,预留出入口生产车间为密闭彩钢瓦大棚,预留出入口,通过厂房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

③机械排放尾气

本项目生产中所使用的机械主要为装载机、叉车、运输车辆等,装载机、叉车、车辆尾气主要为NOx、烟尘及CO,由于项目柴油使用量较小,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间歇性排放且排放量小,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④运输扬尘

项目采用汽车运输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产生运输扬尘,产生量较少,原料及产品为粒径较大,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方式减少运输扬尘。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周边耕地浇灌使用,不外排;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内不设员工生活设施员工入厕依托龙潭坡砖厂公厕,仅产生少量员工洗手废水,此部分废水经10.5m3的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浇洒,不外排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围墙)阻隔、隔音、设备减振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措施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理。

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机油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